1微信个人收款账户被查
近期,税务局网站上有这样一则稽查案例:
经查,该公司于2021年至2023年4月30日通过1325372XXXX、1813755XXXX、1753740XXXX、1355490XXXX等24个私人微信账号收取公司相关货款,税务局责成该公司提供通过以上微信账户收款的相关货款审计的出库单据、银行收款证明及相关账册资料。
税务局一下查处这么多个人微信账户信息,在这里要提醒大家,平时用微信、支付宝收款的个人要注意了!一不小心就有涉税风险!
人行宣布:个人收款码不得用于经营收款!
3微信、支付宝收付款
如何规避风险?
微信、支付宝、私户收付款虽然存在风险,但企业只要最好管理和规范,正常的申报收入,缴纳税款,是可以有效规避风险的!
①以公司名义开通微信、支付宝账号。
这属于对公账户,与银行账号的性质是相同的,可以正常地进行交易。
②对于个体工商户,单独设置微信、支付宝账号。
个体工商户是允许以个人账户收款的,但为了与家庭消费相区分,建议单独设置一个微信、支付宝账号用于收付款,避免公私不分。
③个人账户收取款项及时打入对公账户。
有些时候个人账户收取款项比较方便,但为了避免漏记收入,应及时将收入转入对公账户。
④保存账单及收付凭证。
支付宝、微信的账单、收付凭证同银行等金融机构的收付凭证具有相同的效力,企业应定期打印保存。
⑤及时索取凭据。
个人用微信/支付宝付款应该及时索取凭证以抵扣进项税或用于成本费用的入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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